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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学校防控新冠肺炎预防性消毒指南

发布日期:2021-08-26

一、适用范围

本市辖区内所有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基础教育学校。

二、管理要求

1.各区教育局和卫生健康委应建立联防联动机制,组织实施学校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并开展联合督导,保证措施到位。同时,两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结对子”行动,将学校与其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捆绑,结成工作对子,便于日常工作开展与指导。

2.学校应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在校内设置消毒管理专职人员,并准备足量、合规的防护用品。消毒人员负责本校内预防性消毒工作,完成工作后进行记录和存档。

3.辖区疾控中心负责培训和指导工作,并协助辖区卫生健康委和教委开展技术督导和检查。学校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与结对子的学校日常工作联络与指导,必要时帮助学校开展相关消毒工作。

三、预防性消毒措施

(一)室内空气

1.加强通风换气:每日上下午各1次,每次半小时,注意通风过程中应门窗同时打开形成对流。

2.紫外线灯照射:教室通风不良时,如无法形成空气对流等情况,可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每日上下午各1次,每次半小时。消毒前应清空教室内所有人员,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打开紫外线灯。注意消毒期间不允许学生进入教室。

(二)物体表面

包括教室和学生宿舍桌椅、地面、门把手、讲台、教具、家具等。

推荐使用含有效氯500mg/片的消毒片,每次使用4片溶于4升水中,全部用于一间教室内所有上述物体表面的擦拭消毒,消毒后至少作用30分钟,再使用清水擦拭干净,完成消毒。每天1次,应在放学清空教室后,由学校专职消毒人员指导各班班主任进行消毒。

(三)纺织品

主要指学生宿舍内衣被等纺织用品。床上用品应每周清洗更换,无法清洗的纺织用品可在阳光下晾晒,持续4小时。

(四)卫生洁具

包括教学楼内和学生宿舍内卫生洁具。

1.个人用品。杜绝交叉使用,保证个人专用;每次使用后用清水清洗干净;推荐使用含有效氯500mg/片的消毒片,每次使用半片溶于500毫升水中,使用配制好的消毒液浸泡个人洁具,每周一次;浸泡半个小时后用清水清洗干净。上述工作应在学校专职消毒人员组织指导下,由学生个人完成(仅限于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2.盥洗池、便器等。教学楼内的器具每天放学后喷洒消毒剂1次,学生宿舍内的器具每天上课后喷洒1次。每个卫生间推荐使用2片含有效氯500mg/片的消毒片,溶于1升水中,进行喷洒,作用1小时后使用清水冲洗干净。

(五)生活垃圾

学校内设置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每日放学后进行喷洒消毒,推荐使用6片含有效氯500mg/片的消毒片,溶于3升水中,对堆放的垃圾和垃圾桶内部进行喷洒,后续按照生活垃圾处置即可。

四、注意事项

(一)使用消毒剂前应详细阅读说明书。一般化学消毒剂具有毒性、腐蚀性、刺激性。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使用,仅用于物体及外环境的消毒处理,切忌内服。消毒剂应避光保存,放置在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

(二)非专业人员开展消毒前应接受辖区疾控中心消毒专业培训,采取正确的消毒方法并做好个人防护,包括佩戴口罩、帽子和手套等,必要时佩戴防护眼镜。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党委宣传部